(记者 孙志来)近日,一名女子驾驶卡丁车在田家庵区道路上行驶的行为,引发市民围观拍照并举报。交警部门迅速介入,依法查处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。
据了解,该女子多次驾驶卡丁车在田家庵区道路行驶,自认为“很酷”,吸引了路人注意。然而,市民拍照并非出于欣赏,而是为了向交警部门举报这一危险行为,网络平台上的相关视频也引起交警部门高度重视。
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田家庵二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刘明柱表示:“我们接到指令后,通过人脸比对和监控录像回放,迅速锁定了该卡丁车驾驶人,并通知其到交通岗亭接受处理。”经查,该女子在道路上驾驶卡丁车的行为已非首次,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
“卡丁车属于一种只能在特定内部场地(如公园、游乐场、卡丁车场等)行驶的滑行工具,与滑板车、溜冰鞋性质类似,是严禁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。”刘明柱说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四条第一项规定,此类滑行工具只能在特定内部场地使用,绝对禁止进入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所规定的道路上通行。
鉴于该女子是首次因此类行为被查处,交警部门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并依法开具了警告处罚决定书。该女子当场认识到错误,诚恳承诺保证今后绝不再驾驶卡丁车上道路行驶。
交警部门借此提醒广大市民,交通安全无小事,任何疏忽大意的行为都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。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时刻绷紧安全弦,将交通法规牢记心间,共同营造文明、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。